关于全力做好我市公共场所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1.全面实施查验“双码”、体温监测
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共场所(含酒店、宾馆、商场、超市等)、人员聚集性场所(含汽车站、火车站、医院、学校、监所、敬老院等)、密闭性场所(含健身房、影剧院、网吧、酒吧、游戏厅等)、各类营业厅、办公区域、企业园区及旅游景区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查验“双码”(健康码、行程码)、体温监测防控措施,以上单位在入口处必须配备红外线测温设备,提升技防能力;住宅小区、建筑工地等场所要实施查验“双码”、体温检测。
2.严格落实佩戴口罩
在公共场所、密闭性场所、人员聚集性场所、各类会议(活动)、景区等不能保证有效通风、人员1米以上距离的,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(有行业要求的参照上级文件执行)。
3.全面推行公筷公勺
所有酒店、餐馆等餐饮行业必须推行公筷公勺。公筷公勺应以醒目的颜色或标识与普通筷、勺进行区分,方便公众使用。
4.严格落实清洁消杀
全市各单位、各类公共场所(含卫生间、电梯间)要严格按要求落实清洁、消杀制度,并做好登记。
5.认真贯彻落实
全市各县区、各部门、各行业要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开展自查,全面抓好落实。
6.开展督导检查
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定期、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,对发现的问题,即刻下发整改通知。
7.压实四方责任
压实县区属地管理、部门行业监管、单位主体和公民个人四方责任,确保全市公共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。对执行不到位者进行全市通报批评,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,将视情况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11月1日